戡乱法 优秀的同志Xqm32 于9个月前修改了此页面。 Warning: 花1分钟创建用户后就能进行编辑 :) 登录 注册 元老院在大陆攻略之中使用的法律条文,主要用于整治大陆大宋解放区。 部分条文 收受贿赂,私放通缉犯,死罪。 法庭审判、人民公审均为元老院和人民最高法院认定的合法审判方式。[1] 运用 1635年3月2日,新提拔的广州特别市警察局侦缉大队成员吴多多,陆睿二人受贿五百两德隆银票将通缉犯卜戴陆放走,二人被处死。 查论编 法律法律 共同纲领 戡乱法 社团法 与归化民和土著关系法 元老婚姻和继承法 元老院纪律条例 治安法 参考 ↑ 第七卷 大陆:第二百七十八节 争论 分类:法律 来自临高启明 0.0 0人评价 发表